生物与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制度
生物与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下称“中心”)实验教学任务重、责任大,为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中心”负责人对本“中心”全体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每月对“中心”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2.“中心”设安全员一名,安全员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抓安全教育。
(2)定期对各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3)节假日前和各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安全检查,没有工作任务的予以封门。
(4)协助各实验室负责人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写出纪要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
(5)定期检查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6)负责指导“中心”人员掌握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使用。
3.“中心”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1)必须对在本实验室工作与学习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对易出事的部位,应提醒教师与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各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实验。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并通知中心安全员。
(2)每周对本实验室所有房间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汇报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4.实验室每个房间指定安全责任人一名,安全责任人职责:
(1)每天对所负责房间做好安全卫生检查,监控房间环境、水电、消防应急设备、家具和实验仪器的状态,出现异常及时报修处理。
(2)每天实验课结束以后验收卫生值日情况,离开实验室关水,断电,关好窗户,及时锁门。
(3)消防应急设备应集中放在房间合适的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4)对上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到位,直至隐患排除。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实验室全体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初起火灾应主动扑救,组织人员逃生并第一时间向“中心”负责人汇报情况。
6.发现被盗与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7.实验室禁止用电炉做饭、煮水、取暖。
8.实验室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强腐蚀、剧毒)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定出管理制度。
9.实验室实验废液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生物与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