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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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生物与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消防安全控制程序
发布时间:2024-11-18 浏览次数:10

生物与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消防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预防事故发生,以及在事故发生时,遵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其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对事故的预防措施、上报方法、紧急处理给予明确规定。

2. 范围

适用“中心”内部发生的火灾、水灾事故。

3. 职责

3.1. 在遇紧急情况时,“中心”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第一时间向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3.2. 中心副主任负责组织各实验室对各种紧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指导、监督执行情况,并负责调查事故真相,编写《事故和紧急事件处理报告》,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

3.3. 各实验室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习。

3.4. 各实验室负责本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月保养,并负责对相关部门进行消防设备季、年保养维护的监控。实验室主任填写《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处理记录》。

4. 程序

4.1. 火灾的预防

4.1.1.“中心”每季度对消防组织体系、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将发现的隐患通报各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处理。

4.2. 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

4.2.1. 定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各类消防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当前消防工作动态。

4.2.2. 根据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由“中心”实际情况,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4.3. 重点消防部位的管理

由专人负责、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定。

4.4. 消防设施的添置

4.4.1. 根据消防法规及消防机关、相关部门提出,在某些部位需增加消防设施,应及时向学校申请购买,将消防设备配备到位。

4.4.2. “中心”因发展需要,扩充空间,则需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4.4.3.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设施不足或不合格,则应及时添置或更换。

4.4.4. 所有消防设施,包括新添置的消防设施,应及时登记在《消防设施登记表》上。

4.5. 消防设施的更换

4.5.1. 消防设施因泄漏或损坏,应及时更换,保证其使用有效。

4.5.2. 在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中使用过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加粉。

4.6. 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

4.5.1. 表压检查:当表压指针低于绿区时,应进行更换加粉。

4.5.2. 重量检查:当灭火器重量减少10%以上时,应进行更换加粉。

4.5.3. 外观检查:外观不允许存在严重缺陷,如变形,严重腐蚀或配件损坏等。

4.5.4. 有效期检查:当过了有效期时,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4.6. 安全教育和消防演习

4.6.1. “中心”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以检查师生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 同时检查灭火器的性能。

4.6.2. 在举行消防演习之前,应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联络各相关方,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光临指导工作。

4.6.3. 演习结束后需对演习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加以分析,制订今后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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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